為優化資源配置,推動循環利用,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現擬對校內3部已達報廢年限的電梯進行技術轉讓。
一、 轉讓標的概況
本次轉讓標的為學院所屬的3部垂直升降乘客電梯,均已達到國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經專業機構評估,認定符合報廢條件,不再具備原設計用途下的安全運行要求。電梯主要部件(如曳引機、控制系統、轎廂等)可作為拆解研究、零部件回收或特定技術研究的素材。設備目前位于學院指定場地,實物現狀交付。
二、 轉讓目的與價值
1. 技術研究價值:標的電梯承載了特定時期的技術設計與工程實踐信息,可為職業院校、培訓機構、研發企業或技術人員在電梯結構認知、安全機理研究、維修教學實訓、技術改造探索等方面提供寶貴的實體教具或研究樣本。
2. 資源循環價值:通過合規轉讓,促進廢舊設備中有價值金屬、電氣元件等的回收利用,符合綠色環保與可持續發展理念。
3. 空間優化價值:及時處置報廢資產,釋放校園空間,消除潛在安全隱患。
三、 受讓方資格與要求
1. 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備相應的廢舊物資處理資質、技術拆解能力或明確的教具研發、技術研究用途。
3. 承諾遵守國家關于特種設備報廢處理的各項法律法規,確保轉讓后電梯本體及其部件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流入在用電梯市場進行安裝、改造或維修。
4. 須自行承擔電梯的拆卸、吊裝、運輸及處置過程中所有費用、安全與環保責任。
四、 轉讓流程與聯系
本次轉讓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有意向的受讓方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聯系我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預約實地查看標的物,并提交資質證明及初步處置方案。我院將根據對接情況,協商確定具體的轉讓方式與價款。
聯系方式: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國有資產管理處
(請注意:為保護隱私,此處省略具體聯系人電話,實際公告應列明)
五、 重要聲明
本轉讓標的為“報廢電梯”,其整體已不具備安全運行功能,受讓方須完全知悉并接受其“按現狀、按地點”的轉讓條件。轉讓方不對其任何部件的可用性、完整性或安全性作出承諾。本次轉讓為資產所有權及相關技術資料(如有)的轉移,不涉及任何電梯運行、維護方面的技術授權或保證。
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誠摯歡迎具備資質和能力的各方接洽,共同實現廢舊資產的剩余價值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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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21 01:06:08